联系我们CONTACT US

  • 协庆商标转让网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数据线商标转让的费用是多少?

数据线商标转让的费用是多少?

作者:协庆商标转让网 时间:2022-01-19 08:33:39

随着各类市场的不断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也是在不断的加剧,数据线市场也是如此。为了确保企业的正常发展,很多企业都会选择注册相应的数据线商标来对企业进行品宣。不过随着商标注册数量的不断增加,直接导致了可注册商标数量在不断的降低,所以很多人都会选择转让来获取相应的数据线商标。那么,数据线商标转让的费用是多少?数据线商标转让价格该如何进行确定?

1. 数据线商标转让自身价格:目前的数据线商标转让市场对于数据线商标价格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我们需要根据数据线商标的知名度、完整度、有效期限等等因素来确定数据线商标转让价格;

2. 数据线商标转让规费/代理费:在我们进行数据线商标转让时,我们还需要根据商标局的相关规定缴纳一定金额的商标转让规费。目前的商标转让规费为1000元/件。如果选择商标代理机构进行转让的,还需要根据代理机构的收费标准缴纳一定量的转让代理费。

商标买卖公证书怎么写?商标注册公司分享商标买卖公证书模板!很多人不明白什么叫做商标买卖公证书,商标买卖公证书,是指商标买卖双方已经达成了商标买卖协议,转让方自愿将商标专有权转让给他人时,需要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公证处在进行审查后下发的公证书。公证书需求对象并不是所有商标买卖的情况都是需要公证书的,但是如遇到以下两种情况,还是去做公证会比较妥当。

1、商标买卖双方因彼此间存在疑惑和不信任因素而委托公证机构证明买卖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对受转让商标予以审查。

2、商标局或相关部门对该商标买卖行为表示质疑,需要买卖双方提交公证书时,这种行为表示商标局需要通过公证机构的证明对其合法性进行判断。

公证书内容 (已取得商标注册证)声明人:XXX性别:X出生年月:XXX身份证号:XXX本人自愿将注册于第XX类,第XXXXXXX号商标专用权转让给XXXXXXXXXXXX,并保证所提交的《商标注册证》真实有效。 特此声明! 声明人        X年X月X日   

目前,商标买卖公证书正逐步获得有关部门和机构的认可,具有一定影响力,专业性质强,尽管如此,在商标买卖过程中还是会遇到的种种风险,因此我们在进行商标买卖时还是要小心妥当,寻找值得信赖的商标转让网来负责。

(1)不合法转让,所谓不合法转让注册商标是指商标转让人并不是该注册商标的所有人,或许是不能代表悉数商标所有人,或许未经注册商标权力所有人赞同,而以隐秘、诈骗、假造等不正当手段将其注册商标悄悄转让的。因为现有的商标转让程序存在缝隙,要做不合法转让商标并不艰难,尽管事后可以经过法令路径处理和维护商标权力人的利益,但商标受让当事人所遭受的损失将难以拯救。

(2)无效转让,所谓无效转让就是指注册商标的转让不符合商标法令所规则的限制条件,尽管商标转让两边已签定了商标转让协议,而且乙方也已支付了商标转让费,但该注册商标转让请求根本不可能被国家商标局核准,因而,该商标的转让是无效的,因为商标无法被核准转让,所以商标的所有人依然没有变。因为国家商标局处理注册商标转让审阅的周期最少要半年,并可能需一年以上的时刻,再加上转让两边谈判洽谈商标转让报价,文件往来等等。因而,商标转让协议签定后,受让方并无法当即确定该被转让商标是否能被国家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起码需求有六个月以上的时刻。

(3)有些转让,所谓有些转让就是指注册商标的转让人,未将与被转让商标权力相关的其他同类近似商标一并转让给商标受让人,而是有意或无意的保存或隐秘了一有些与转让商标附近似的同类商标,转让人在商标转让之后仍可以运用与被转让商标附近似的其他商标,对商标受让人造成了实质性的损伤。 

(4)隐秘被转让商标的权益缝隙,商标转让人在转让该商标时,隐秘了该商标在转让之前已经被许可别人运用、被质押抵债、被转让等等问题,使得商标受让人在受让商标后的商标转让协议的内容主要有以下:①转让两边的称号、主体资格证明、地址、联络方法等;②被转让商标的详细资料;③商标的转让报价和付款方法;④商标转让人的权力与责任;⑤标受让人的权力与责任;⑥同的解除;⑦纷的处理方法;⑧其他约好事宜;⑨两边签字盖章 。

商标侵权的法律怎么规定赔偿的呢,在我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该规定对商标侵权赔偿的数额看似比较完善,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存在问题,最具体的无外侵权获得的利益是哪些,被侵权人受到的损失又是哪些,具体数额如何确定。这些问题无法解决对商标注册成功的侵权的赔偿就是一句空话,在此笔者欲从侵权获得利益、侵权损失利益和法定利益出发予以论述。

侵权获利计算问题:对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计算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侵权商品的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利润计算;该商品单位利润无法查明的,按照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1999年12月29日的《关于商标行政执法中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也规定: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一般是指销售收入减去成本及应缴纳的税金。销售收入的计算只涉及侵权人的实际收入,即已销出商品部分的收入不包括库存商品。商标注册侵权的以上两种计算方法虽然不同,但其基准都是侵权获得利润。然而在商业运行中,企业获得的利润可以分为主营业务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三种。

主营业利润是指销售获得的所有收入,扣除成本后的部分;利润总额是指税前收入,所得税应当退库作为销售赔偿额的一部分,其他支出应予扣除,产品销售税则不退税;净利润是指利润不仅应当扣除成本,还应当扣除其他支出,以侵权人在侵权期间获得的纯利润作为赔偿额。在侵权获得利润的赔偿问题上,选择主营业利润作为侵权赔偿的金额是较为合理的,既无需交纳非因自己经营产生的所得税以保护被侵权人的利益,还有利于阻吓侵权行为。

但是,对于商标侵权中有的商标侵权的对象只是商标权人产品中的一项或几项产品,而非所有产品的情况,就应当采取不同的计算方法。在实践中比较实用的计算公式是:侵权获利=侵权期间总销售额侵权商品配比率利润率。其中,侵权商品配比率是指侵权商品在所有商品中所占的比例,而根据以上对侵权获得利润的论述,侵权期间总销售额与侵权商标注册商品配比率的积就是上文中的主营业利润。


 

版权所有:协庆商标转让网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