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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商标撤三?

作者:协庆商标转让网 时间:2022-01-30 08:09:46

近年来,我国的商标申请量是不断往上增加。随之而来的商标问题也多了起来。许多人以为商标注册成功后就不会遇到什么是事情了。事实上并不是这样的,商标注册成功后,商标权人还需谨防商标撤三,那么商标权人该如何避免商标撤三呢?什么是商标撤三?《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如何避免商标撤三?避免商标撤三最重要的一点是要保留好商标使用的证据。那么哪些可以东西可以作为商标使用的证据呢?商标转让公司为您介绍:

1、发票。真实有效的商品销售发票或服务提供发票,可以有力地证明注册商标的使用情况。然而,很多企业在填写发票的时候,只填写简称,这样的发票与注册商标没有任何联系,不能作为充分有效的使用证据,所以在填写发票的时候,要认真、规范,为商标的使用留有有力的证据。

2、广告。广告是企业宣传其商标、商品、服务的一种重要方式,是一种很好的证据材料。但是一些广告发布方式,例如电视广告,不能提供广告发布的时间信息而难以作为直接证据证明商标的使用情况。所以,与广告公司签订的广告发布合同,只要合同中标识商标名称,就可以做为有效的使用证据。

3、合同或者协议。合同和协议是经济主体参与经济活动的重要凭证和依据,但是有些合同或者协议,并没有标注商标,不能作为有效使用证据。因此在订立合同、签订协议时一定要明确标注商标,最好能写上注册商标的名称和注册号,为商标的使用留下有效的证据。

4、产品检验报告。由上级质量监督部门、行业协会等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商品品质的产品检验报告,其手续严格,报告各项内容标注清晰,是一种很好的商标使用证据。

5、包装物。包装物包括商品包装物、服务用品包装物或容器等。单纯的包装物或容器由于难以确定其印制和使用的具体时间,因此还需要其它证据进行佐证。比如委托印刷时与印刷厂签订的合同等,合同要标明商标名称。

商标转让是可以转让给个人的,在转让之前还需材料齐全,以免浪费许多时间。商标转让统一在北京的商标局办理,申请人可以委托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也可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直接办理,商标转让完成整个时间大约需要6-10个月左右,整个流程为申请、受理、审查、核发商标转让核准证明。 

举俩个例子: 1、公司要注销了,这种情况下如果公司注销,该公司名下的所以商标也销亡没用了。为了公司发展需求,企业商标可以在公司注销前转到个人名下。2、朋友家公司注册的商标,现想转为自己个体营业执照名下可以转让吗?这种情况是很普遍常见的,可以转让商标,通过商标转让程序即可。 

详细流程在这里为大家介绍下:

一、商标转让给个人的流程:1、准备商标转让申请书 2、转让人和个人受让人经过盖章签字确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3、委托代理的提交出转让方与受让人分别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 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人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身份证明。商标转让完成整个时间大约需要6-10个月左右,整个流程为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跟大家分享一下公司商标转让给个人简单的程序:选择好的代理公司-选择商标-商标报价-签订合同-办理公证-确认手续-交付证书-完成转让。

二、商标转让给个人,需要注意的事项:1、商标受让人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必须与商标注册类别保持一致。2:受让人本人必须具有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企业、农村承包经营户均可)。3:受让人必须是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4:营业执照上核准的经营范围必须和所转让商标使用的产品或服务吻合。否则商标转让无效。 

三、商标转让给个人需要准备的资料文件:1、商标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2、商标转让人与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转让申请书;3、商标受让人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自然人)复印件、个体工商户登记证;4、商标转让人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自然人)复印件;5、商标注册证书/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6、转让方和受让方签字或盖章的商标转让协议一份。

尽管法律规定,驰名商标不能作广告宣传之用,但众人对驰名商标的认定依然趋之若鹜,源于驰名商标的一个强大功能,即可对驰名商标可进行跨类保护。与之切合的法律规定是新《商标法》第十三条:为相关大家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他人侵害自己权利的时候,可以依照商标法的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如果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其它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给予注册并且禁止使用。如果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其它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导致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给予注册并且禁止使用。对第十三条第二款的理解是:该条款规定是从保护驰名商标所有人和维护公平竞争及消费者权益出发,对可能利用驰名商标知名度和声誉、造成市场混淆或无人,致使驰名商标所有人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商标注册行为予以制止。

对第十三条第三款的理解是:对已经注册驰名商标进行保护时,不应局限于从系争商标与引证商标指定使用商品之间的关联性出发确定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范围,而应从防止减弱驰名商标的显著性、贬损驰名商标的市场声誉,或不正当利用驰名商标市场声誉的角度出发,判断驰名商标跨类保护问题。

想要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前提是要有自己的自主商标;没有自主商标,所有的品牌构思都是枉谈。更多申请商标注册问题,欢迎咨询我司。作为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我司愿意助力您的品牌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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